无人机为什么要实名登记注册?
无人机为什么要实名登记注册?
2017年5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更大起飞重量为 250 克以上(含 250 克)的民用无人机。民航局要求拥有以上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2017年8月31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管理规定实施 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规定》解释,实名登记的目的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的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实名制登记。
操作步骤如下:
1、注册并登录登记系统;
2、点击左侧的“无人机管理”,“新增品牌无人机”;
3、按照指引填写无人机序列号(即SN码),*号必填,厂家选择: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4、填写完成后,在邮箱中接收二维码,并打印处理,贴在机身醒目位置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里注册时候提示身份证已经注册,无法注册怎么办?

只能换个身份证注册了,原来你注册过账号,你可以直接登记就可以,不需要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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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卫星定位系统的成熟、电子与无线电控制技术的改进、多旋翼无人机结构的出现,无人机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无人机已经成为商业、 *** 和消费应用的重要工具,广泛应用于建筑、石油、农业以及公用事业领域。
2017年5月,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规定》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自此,我国民用无人机开始由民航局统一管理。在民航局一系列的管理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无人机规模数量稳步扩大。
无人机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无人机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北方导航(600435)、洪都航空(600316)、炼石航空(000697)、宝钛股份(600456)、泰和新材(002254)、会通股份(688219)。
本文核心数据:无人机拥有者注册用户、无人机有效驾驶执照、实名登记无人机数量、无人机飞行小时
1、2017年起民用无人机开始统一管理
近年来,随着卫星定位系统的成熟、电子与无线电控制技术的改进、多旋翼无人机结构的出现,无人机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无人机已经成为商业、 *** 和消费应用的重要工具,广泛应用于建筑、石油、农业以及公用事业领域。
2017年5月,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规定》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自此,我国民用无人机开始由民航局统一管理。

2、无人机注册用户和驾驶执照数大幅增长
在民航局一系列的管理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注册登记无人机规模稳步扩大。据民航局公布的《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我国无人机注册用户大幅增长。2018-2020年,我国无人机拥有者注册用户持续增长,截至2020年底共有55.8万个注册用户。
从全行业无人机有效驾驶执照数量来看,2018-2020年我国全行业无人机有效驾驶执照从4.46万本增至8.90万本。


3、无人机数量和飞行时间持续增长
2018-2020年,我国实名登记无人机数量和无人机飞行小时也飞速增长,无人机登记数量从28.7万架增至51.7万架;我国无人机飞行小时从2018年的37万小时增至2020年的183万小时。


—— 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无人用的 *** 号和密码2021,真的可以用吗?如果你骗我的话,我要举报你
这样不安全,有可能随时会被修改密码还有账号信息,还是自己注册一个比较好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更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的遥控驾驶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是当前管理工作的重难点,与模型航空器虽然在飞行高度、速度、机体重量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在构造、用途、操控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坚持安全为要。把确保飞行安全和重要目标安全作为立法工作考虑的重点,科学统筹管理与使用的关系,扭住产品质量、登记识别、人员资质、运行间隔等关键环节,降低安全风险。
坚持创新发展。研究把握无人机运行特点规律,借鉴国际有益做法,着力在分级分类、空域划设、计划申请等管理措施上实现突破,促进产业及相关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以规范微型、轻型、小型等民用无人机运行及相关活动为重点,查找存在的矛盾问题,剖析症结根源,研提措施办法,起草条款内容。四是坚持管放结合。对不同安全风险的无人机明确不同管理办法,放开无危害的微型无人机,适度放开较小危害的轻型无人机,简化小型无人机管理流程,切实管好中型、大型无人机。五是坚持齐抓共管。依托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部际联席工作机制,界定职能任务,明晰协同关系,努力形成军地联动、统一高效、责任落实、协调密切的常态管控格局。
无人驾驶航空器通常包括遥控驾驶航空器、自主航空器、模型航空器等。模型航空器在生产制造、销售流通等环节通常无需特别要求,各国普遍将其赋予体育部门管理,我国长期以来也采取类似做法。为此,《征求意见稿》主要规范遥控驾驶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的管理,模型航空器管理规则授权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世界有关国家普遍对无人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征求意见稿》考虑到无人机的安全威胁主要来自高度冲突、动能大小及活动范围,在吸收各国现行分级分类管理 *** 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将无人机分为两级三类五型:两级,按执行任务性质,将无人机分为国家和民用两级;三类,按飞行管理方式,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开放类、有条件开放类、管控类;五型,按飞行安全风险,以重量为主要指标,结合高度、速度、无线电发射功率、空域保持能力等性能指标,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
《征求意见稿》将开放类无人机空机重量上限定为0.25千克且设计性能满足一定要求;吸收国内外碰撞试验成果,结合国内大多数用于消费娱乐的无人机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的实际,《征求意见稿》将有条件开放类无人机空机重量确定为不超过4千克(更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且运行性能满足一定条件。上述无人机分类数值界定,既充分考虑了当前用于消费娱乐的无人机飞行需求和安全风险,也有利于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更大起飞重量和空机重量。“更大起飞重量”概念多使用于有人驾驶航空器,是适航管理工作监测认证的重要指标,很多国家在无人机立法时,直接沿用了这一概念。但由于小型、轻型无人机没有适航要求,不一定能够提供经过官方检测的更大起飞重量数值。为易于管理,《征求意见稿》把“更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作为轻型、小型、中型无人机的两个重要分类条件。其中,轻型、中型无人机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小型无人机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 》第二百一十四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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