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山的安全知识有哪些(矿山安全管理知识|关于矿山上的安全知识)
关于矿山的安全知识有哪些
近年来,矿山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大社会焦点问题,提高矿山 安全知识 工作刻不容缓。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矿山安全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矿山安全知识【1-20】
1、什么是 安全生产 ?
答: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 措施 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3、什么是职业安全?
答: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4、什么是安全生产方针?
答: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方针,在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在1987年全国劳动检查会议上又进一步规定为“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一直沿用至今。
5、什么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6、什么叫轻伤?
答: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7、什么叫重伤?
答: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规范、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损失超过105个工作日。
8、什么是职业病?
答:职业病是职业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和时间超过一定限度,导致人体功能性与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的相应的临床症状,这类疾病称为职业病。
9、什么叫责任事故?
答: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10、什么叫非责任事故?
答: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
11、什么叫破坏事故?
答:是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12、什么叫暂时性失能伤害?
答:暂时性失能伤害是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的伤害。
13、什么叫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
答:永久性失能伤害是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4、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能否按工伤事故处理?
答: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部门的调查,确认系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15、什么叫直接经济损失?
答: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破坏财产的价值。
16、什么叫间接经济损失?
答: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 其它 损失的价值。
17、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用什么电气设
答:防爆型电气设备。
18、工矿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是指?
答: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
19、什么叫安全生产“五同时”?
答:在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 、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0、对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什么?
答: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 教育 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矿山安全知识【21-40】21、企业职工安全上要做到哪几条?
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烟火区吸烟动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2、生产用三相电压是多少伏?安全电压是指几伏电压?
答:三相电压是380伏,按国家标准规定,安全电压是指42伏、36伏、24伏、12伏、6伏,特别潮湿和容器内施工应使用12伏。?
23、我国目前的安全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 *** 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
24、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原则是?
答: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 报告 有关部门。
25、安全生产主要体现在生产过程中哪两个方面?
答: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26、使用移动电器设备应配备哪些保护措施?
答:1:1隔离变压器或触电保护器。
27、起重设备的三大安全构件是指?
答:吊钩、钢丝绳、制动器。
28、班组安全检查的三个有效时间形式是?
答:班前查、班中查、班后查。
29、各类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是?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
30、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重要环节是什么?
答:安全检查。
31、企业的安全之一责任人是谁?
答:法定代表人。
32、安全色规定哪几种颜色,各代表什么?
答:红:禁止、停止;蓝:指令;黄:警告;绿:安全。
33、电气事故包括?
答:电流伤害事故、电磁场伤害事故、雷电事故、静电事故、电路故障事故。
34、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什么教育?
答:应按规定通过三级 安全教育 ,包括厂部、车间、班组,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
35、从事特种行业人员上岗前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就能上岗吗?
答: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36、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几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几年以上几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7、爆破工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拒绝放炮?
答: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爆破工有权拒绝放炮:
(1)支架、充填(或放顶)、采高(或采剥段高)、炮眼布置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有冒顶(或边坡滑落)的危险。
(2)瓦斯超限。
(3)工作面有透水后瓦斯突出征兆,或炮眼内温度异常。
(4)电缆或其它设备未加保护。
(5)未设警戒。
38、为什么入井要佩带完好的矿灯?
答:矿灯是入井人员的眼睛,每个入井人员多要佩带一盏完好的矿灯,否则不准入井。
检查矿灯(1)电池灯盒子是否破裂或有漏液现象;(2)灯头有没有破损,灯圈是否松动,灯头玻璃是否破裂;(3)灯线是否破损折断,灯线和灯头及电池盒字的联接是否牢固
,接线是否完好;(4)灯锁的闭锁是否可靠,是否松动失效;(5)灯光亮度如何;(6)灯头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发现有上述问题的矿灯,要立即更换,否则不仅起不到井下照明作用作用,影响作业,甚至由此而造成重大事故。
领灯后经检查完好就应带好,不要提在手里、背在肩上,不准带备用灯泡,在井下绝对禁止打开矿灯电池盒或打开灯头,下班后要马上将灯交回,立即上架充电或检修备用,不准将灯带回做它用或锁在更衣箱内。
39、怎样扑救气体火灾?
答:扑救气体火灾,通常不要匆忙灭火,而是应先设法关闭阀门,切断气源。只要气体停止向外泄漏,火会自行熄灭。如阀门已经损坏,一时难已切断气源,则宁可让火焰继续燃烧,同时设法采取其它切断气源的措施,切不可仓促灭火,以免引起爆炸。扑灭气体火灾最有效的灭火剂是干粉。
40、电梯为何要检验?间隔多少时间应该检验?
答:做好电梯检验工作是预防事故,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电梯安全定期监督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矿山安全知识【41-60】41、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有何规定
答:特种作业人犀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2、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共分几类?有几种?
答:共分9类,有99种。
43、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生产劳动者都不得录用不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劳动
答:未满16周岁。
44、建筑工人安全三个宝是什么?
答: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45、全国总工会颁发了哪三个劳动保护条例?
答:一九九九年全国总工会重新颁发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46、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咀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履行什么职责?
答:应向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7、国家对矿山产尘作业点的防尘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家规定:矿山各产尘作业点,必须采取密闭除尘;喷雾洒水、湿式作业等综合防尘措施,空气含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产尘作业点的人员都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尘护具。
48、爆破时,何时设爆破警戒?如何设?
答:依据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爆破工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人内”的标志牌。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牌。煤矿在爆破空气冲击波危险范围外的回风巷道设置岗哨,必须经矿山总工程师批准。岗哨应配带自救器。?
49、《矿山安全法》的执法主体是哪个机关?
答:《矿山安全法》的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
50、矿山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哪些权利?
答:有权对危害职工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参加民主管理,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依法享受劳动 保险 。
51、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答: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职能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工种、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52、《矿山安全法》对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有什么规定?违反规定如何处罚?
答:《矿山安全法》第26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根据《矿山安全法》第40条规定:“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 *** 决定停产整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53、安全教育与培训应达到哪些要求?
答:对不同职务和职责的接受教育、培训的人员,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使他们达到如下要求:
(1)矿山行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
1)懂得安全生产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法规例的具体规定及制定的依据;
2)能制定和审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实施措施,能正确组织、指挥抢救事故;
3)具有检查、处理事故隐患、分析安全情况和提高改善安全措施的能力。
(2)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监督人员:
1)能依据安全规程指挥生产和编制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会检查判断事故预兆、排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后能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工人处理事故和避灾脱险。
(3)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
1)熟悉本工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
3)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练地使用和排除故障。
(4)招用的新工人、调换工作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
1)懂得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2)熟悉操作规程的规定;
3)会熟悉地使用和操作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并能排除故障;
4)懂得本岗位作业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并能排除;
5)新招用的工人要经现场实习,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54、关于向矿山企业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方面,国家有哪些规定?违反规定如何处罚?
答:根据《矿山安全法》第28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应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55、矿山企业应向工人发放哪些劳动防护用品?
答:矿山企业应向工人发放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防护靴、防护服、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6、矿山企业如何对待在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
答:根据《矿山安全法》第38条规定:“矿山企业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57、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矿山职工,在矿山事故中死亡或致残在领取保险金后还能否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答:在矿山事故中死亡或者致残的职工,如果已投保了人身保险,或者矿山企业已为其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除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外,仍可依照国家规定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58、常用的灭火机有哪几种?
答:酸碱、泡沫、干粉、二氧化碳、1211。
59、灭火的基本 *** 有哪几种?
答: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
60、油类发生火灾用什么灭火机扑救?
矿山安全管理知识|关于矿山上的安全知识
矿山安全管理知识之一节安全基础知识
1、《安全生产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02年6月 29H通过自2002
年11月 1日起施行。
2、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生产年”:全国2009年作为‘安全生产率’
4、‘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山东省 *** 提出2009年为“安
全生产责任落实年。
5、“安全生产基石工程年”:烟台市 *** 提出2009年为‘安
全生产基石工程年’
6、“安全生产月”:每年的六月份定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月”,
09年是第八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7、三不伤害的内容是: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
不被别人伤害。
8、“三违”是指“违童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简称。
9、”五同时、三同时”原则:
即企业各级领导或管理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
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生所谓‘三同
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没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保障安全生产的“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治、安全
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没人
11、四懂三会”: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懂设备原理、
懂设备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12、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查领导、套思想、查制度、
套管理、查隐患。
13、全面安全管理是: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全员参加的安全
管理全部工作的安全管理。
14、发生事故后“四不放过”的原则是:(1)查不清事故原
因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3)
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4)责任者受不到处分不放过。
15、操作工的六个严格是:严格执行交接班;严格进行巡回
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法;严格遵守劳动
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16、火警 *** 、公安报警 *** 、急救 *** 、交通事故报警电
话分别是:119、110、120、122i
17、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8、安全是指无物质危险和精神恐慌而使人处于自由的状
态。
19、隐患是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没管理上的缺陷成人机环境系统安全品质的缺陷。
20、企业职工的主要职责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
不违章作业并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
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
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节岗位安全管理
强岗位安全管理搞好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
制度搞好班组安全活动是实现岗位无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
重要保证。
一.入井须知
(一)凡人并者,必须遵守八井挂牌登记制度,先登记方可
入井。
(二)几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
生理缺陷而不立下井者,不得下井。
(四)下井人员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若遇电机车必 须选择适宜地点停留,持电机车通过后再继续行进、不准把
工具和材料放在轨道上。
(五)人员不得乘坐非乘人车辆。
(六〕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
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
事特种作业。
(七)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
僻地带和危险区。
(八)八井作业相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
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九)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
监督指导,不违章操作
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
(十)遇到突然停电,应主即停止工作遇到安全的地方。
(十一)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
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
作业地发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
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十二)一旦达夫方向,不要紧张.要主即寻找风水管道.根
据风水管道可找到出D。
(+三)严格劳动纪律,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
打闹、睡觉和窜岗。严禁在井下随地大小便.不准在井下吸
烟。
二、岗位安 *** 责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
章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拒绝执行
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重干,要立即制止;
发现事故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立
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a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自身安全,
可立即停止工作。
(三)爱岗敬业熟悉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基本结构、基
本原理和基本性能妥全投术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机械设
备,能处理常见的故障.
(四)机械设备应实行包机或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不
得任意换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认真检查所管理、使用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
现问题要没时解决,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
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六)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机械设备
清洁完好发现故障、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填写各种记
录,要在岗位上进行交接班。
(八)团结互助,参与事故抢险救灾,积极抢救伤病员。
(九)不准带病作业。
(+)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三、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
前15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做好接
班准备、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
一般交班任做到:
1、将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交代清楚;2、将存在的题
交代清楚; 3、将其他应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4、填写
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实行“五不交’
l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交;2、工具摆放不整洁、
数量不清不交;3、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4、当班能排除
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禾排除不交; 5、记录不完整、填写
不清楚不免
第三节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各类从业人员必须享有的、
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这些基本
安全生产权利,可以概括为八项:
(1)知情极;(2)建议权;(3)枕评、检举和控告权;
(q)拒绝权;(5)紧急避险权;
(6)劳动保护权;(7)接受教育机;(8)g《工伤保险
和伤亡赔偿权。
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2)正确佩带和使用劳保
用品;(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Z(4)炭现事故隐患
及时报告
第四节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一安全色:
安全色是用来表过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的
颜色其作用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和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
们注意安全,以防炭生率先我国安全色标准规定红、黄、蓝、
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为:
1、红包含义是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标志.还表示停
止传个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
动的部位通常用红色,同时也表示防地
2、蓝色:含义是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克指令林志:如
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具,道路上的指引车辆和行人行进方向
的指令。
3、黄色:含义是警告和注意,如危险机械、警戒线、
行车道中线安全帽毛
4、绿色:含义是提示,表示安全状态或可以通行、车
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
全防护设备的位置表示都用绿色
二、对比色
对比色能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红色和白色、黄色和黑色
间隔条纹,是两种较醒目的标志。
1、红色与白色间隔条纹:表示禁止越过,如交通、道
路上的防护栏杆用红白间隔的条纹
2、黄色与黑色间隔条纹:表示警告、危险,加工矿企
业内部的防护栏杆、吊车吊构的滑
轮架、铁路与道路交叉道D上的防护栏杆都用黄照相间的条
先
三、矿山安全标志
使用安全标志的目的是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国素预防
发生事故、安全标志本身不能消除任何危险也不能代替安全
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矿山安全标志分为五类:禁止标志警
告标志,指个标志,路牌、名牌、提示标志,指导标志。
禁止标志:含义是禁止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
警告标志:含义是警告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
指个标志:含义是指示人们必须遵守某种规定
提示标志:含义是告诉人们目标的方向、地《。
指导标志:含义是提高人们安全生产意识和劳动卫生意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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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以及成本合理化建议,谁能提供几条?
1、设备方面。
加强硬件投入,应急救护设备,应急通讯设备,瓦斯检测自动报警装置等。2、人员安全教育。制度需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制需要细化。入井,出井安全之一。3、材料审批报批领用制度需完善。修旧利废,与奖金挂钩。包括技术改造。
矿山安全方面的法律基础法是什?
1、法律层面:《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安全生产综合条例如《国务院令第296号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0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3、部门规章:安监总局网上都找得到,完全的。
4、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出台过许多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文件,不细说,可以在安监总局网站上找;
5、地方性法规及文件主要参考各省 *** 、省安监局网站。
6、安全技术标准:比较多,因为从建国以来由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再到后来国家安监局、国家安监总局都在制定,而且各部位如煤炭部、冶金地质总局等都在制定标准,教多。很多技术标准在网上找不到原文的。 另外,各省安监局都有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有专门《安全法律法规非煤矿山篇》的。可以购买,具体请向您所在省安监局培训中心询问。 《安全管理》专业团队回答,感谢您的提问。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一)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矿山井巷、地下开采、运输和提升、通风防尘、电气设施、防排水、防火和灭火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工业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的开采。
2引用标准
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范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13349大爆破安全规程
GB14161矿山安全标志
GBJ70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21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术语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metal and nonmetal under ground mines
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地下矿山。
4管理
4.1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2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各职能机构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3矿山企业、坑口(车间)均应设置安全机构或专职安全员;采掘队应设专职安全员;班、组应设专职或 *** 安全员。
专职安全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经常下现场的人员担任。
4.4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通风防尘、辐射防护专业机构,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并列入生产人员编制。
通风防尘专职人员名额,应不少于接尘人数的5%~7%。
4.5矿长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安全专职机构和通风防尘、辐射防护专业机构的负责人,必须经过主管工业部门或相当部级的总公司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4.6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职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72h的矿、坑口(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
采用新工艺、参观、实习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室。
4.7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专门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8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并设照明和警戒标志。
4.9矿山企业应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并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准生产。
4.10所有安全、通风、防尘、防火、防水等设备和设施,不得毁坏或挪作他用,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任意拆除。
4.11矿山企业必须备有下列实测图表:矿区地质构造图、水文地质图、岩性分布图、地面工程与井下工程复合图、开拓系统平面图、纵横剖面图、各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配电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供排水系统图和采掘进度图表。图表中应正确标记:
a.已掘进巷道和计划(年度)掘进巷道的位置、名称、规格、数量;
b.采空区(包括已充填采空区)、废弃井巷和计划(年度)开采的采场(矿块)的位置、数量;
c.矿石运输线路;
d.主要安全、通风、防尘、防火、排水等设备和设施的位置;
e.人员安全撤离的路线和安全出口;
f.采空区及废弃井巷的处理进度、方式、数量及地表陷落区的位置。
上列图表应随生产的发展,每年至少填绘一次。
4.12作业人员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作业前必须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点顶、帮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4.13矿山建设项目必须有按国家规定程序、权限批准的开采设计。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设计,必须对矿山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初步设计阶段必须有安全卫生专篇,并应贯穿于各专业设计中。
4.14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编制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卫生工程技术措施计划和规划,并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该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4.15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4.16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出入矿井的挂牌考勤制度和检查制度。值班区长要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交班后,如发现有人尚未出井,应立即报告调度室与有关部门,并及时查明原因。
井下偏僻与危险作业地点,严禁单人作业。
4.17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应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
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每年对其所属矿山至少检查1次;矿每季至少检查1次;坑口(车间)每月至少检查1次。
检查时,应有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参加。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问题,应责成有关限期解决。
4.18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与用具。
4.19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 *** 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每年应对职进行自救互救训练。
4.20对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对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5矿山井巷
5.1一般规定
5.1.1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守GBJ213。
5.1.2井巷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基建期主要由施工单位编制、设计单位参与,报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生产期由矿山企业自行编制,报主管矿长批准。特殊开凿法和通过特殊地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施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作业,保证工程的规格质量。
5.1.3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m。
大型矿井,矿床地质条件复杂,走向长度一翼超过1000m时,应在矿体端部的下盘增设安全出口。
每个生产水平(中段),都必须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井巷的分道口必须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口。
5.1.4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运行正常的提升设备和梯子间。
5.1.5竖井梯子间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
b.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上距离不大于8m;
c.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要错开,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m和0.6m;
d.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m;
e.梯子宽度不小于0.4m,梯蹬间距不大于0.3m;
f.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全部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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